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基本准则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)和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——存货>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》(财会[2006]3号),我部制定了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应用指南》,现予印发,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,鼓励其他企业执行。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——应用指南》的企业,不再执行现行准则、《企业会计制度》、《金融企业会计制度》、各项专业核算办法和问题解答。
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反馈我部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
二○○六年十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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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关于印发《企业会计准则-应用指南》的通知(财会[2006]18号).pdf
七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-非货币性资产交易》应用指南.pdf
二十一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-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》应用指南.pdf
二十二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-金融资产转》应用指南.pdf
二十四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-石油天然气开采》应用指南.pdf
二十五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-会计政策、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》应用指南.pdf
二十六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-财务报表列报》应用指南.pdf
二十七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-现金流量表》应用指南.pdf
二十八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-合并财务报表》应用指南.pdf
三十一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-金融工具列报》应用指南.pdf
三十二、《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-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》应用指南.pdf
. 附录:附录-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.pdf